| 大庆市肇州县信访办副主任张爱丽同志就当前信访工作形式的电视讲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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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08-21 09:48 文章来源: |
| 文章类型:摘编 内容分类:新闻 |
全县广大群众:
新《信访条例》颁布以来,中央和省市相继召开会议进行贯彻落实,我县年初也多次召开了专门会议,对信访工作作出了安排和部署。为了深入贯彻落实《条例》精神,推进我县信访工作扎实有效开展,着力营造政治安定、社会稳定、干事创业、团结和谐、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下面结合当前信访工作实际,讲以下三点意见:
一、端正思想,正确认清当前我县信访工作面临的形势
一个时期以来,全县信访工作坚持县委既定的工作方针,以解决群众关注的重大疑难和历史遗留问题为突破口,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为加快肇州各项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和重要保障。可以说,我县信访工作的总体形势是好的。但是由于历史与现实原因的双重影响,各类信访问题、重复访、异常访现象时有发生。全县广大干部群众要正确认识我县信访工作面临的形势。一是必须看到引发信访问题的复杂与深层原因。信访问题并非肇州所独有,而是全国性的普遍现象,形成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这里面既有政策的原因,也有历史矛盾的长期积累,还有一些信访问题的发生是社会发展中的必然现象。特别是有些问题错综复杂,涉及面广,没有相关政策和法律的支持,难以有效解决。二是必须看到从根本上解决信访问题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对我县近年来信访问题作以定性定量分析,我们不难发现:已经解决的大多是合理的事实清楚的符合政策的,正在处理过程中的大多是复杂的信访问题。复杂信访问题的发生不是偶然的,这些问题涉及面较大,成因复杂,解决起来不可能是一朝一夕的事,必然要经历一个调查处理的过程,以后会在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中逐步加以解决。三是必须看到县委、县政府解决信访问题的决心、力度和成果。一个时期以来,县委、县政府把解决信访问题、做好信访工作作为推进各项工作的着力点和突破口,也是为百姓排忧解难办实事。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多次主持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对重大棘手信访案件亲自协调办理。县几大班子领导各负其责,遇有重要信访案件亲自接待、全程协调、跟踪督办。有关部门和责任单位高度负责,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年初以来,全县共解决历史遗留问题133件。因此,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县的信访工作形势要有一个正确客观的评价和认识,对信访工作要给予必要的理解与支持,通过各方面的一致努力,在全社会形成有利于信访工作开展的良好氛围。
二、畅通渠道,严格规范信访工作秩序
当前,由于少数信访人普遍存在法不责众、乱中取利、预期心理过高、“大闹大解决,不闹不解决”等错误认识和侥幸心理,甚至串联组织几十人到各级政府机关示威起哄。这些现象和行为,都是极端错误的,已经违反了政策和法律规定,严重影响和干扰了党委和政府机关的办公秩序,更不利于问题的最终解决。今后,我们在积极主动为信访人排忧解难的同时,也要加大对异常访的规范整治力度。信访人在反映信访问题的过程中,要严格按照《信访条例》要求,通过正当的渠道和方式反映问题。一是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上访。县委、县政府的接待场所是信访办,在县委、县政府综合办公楼西侧。县信访办的通讯地址、电子信箱、信访电话我们已通过县电视台多次公布。希望广大信访人要在规定时间和指定地点进行上访,通过正当合理的渠道反映问题。二是要坚决杜绝过激言行。信访人反映信访问题的目的是要解决问题。有个别上访群众打横幅、喊口号、静坐示威、拦截领导车辆、冲击办公机关等错误行为,是不可取的,有的已经触犯了法律。虽然反映的问题是合理的,也得到了解决,但如果有过激言行且造成了严重后果,必然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是要逐级有序上访。信访人必须遵循逐级上访的程序,信访人有信访问题应先到相关部门和乡镇反映,对答复结果不满意可到上一级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反映。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本级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适当延长办理期限,延长期限不超过30日,并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有关信访问题解决的程序、方式及有关规定,希望广大群众认真学习理解,坚决杜绝在信访过程中违法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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